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七条有效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比照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政策对自治县予以扶持。优先发展当地特色产业,并在项目立项、配套资金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