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十八条有效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先在自治县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并在安排环境检测站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时给予照顾。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