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三章 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第十三条已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山西省军区暨驻晋部队选举出席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分别同省军区、军分区和团以上以及相当于团以上单位的领导机关协商确定。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参加驻地的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