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应当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学技术项目实施等作为重要内容,体现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基本要求。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