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企业应当执行国家和本省的产业政策,应用科学技术进行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