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七条已修改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执行救助任务并标有红十字标志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有优先通行的权利,车辆免缴通行费。县级以上地方红十字会配备的专用交通工具,由省红十字会报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免缴养路费和通行费。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