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十六条已修改道路沿线的机动车出入口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设置在交通流量相对较小的路段,并设置让行的交通标志、标线。在城市道路两侧增设或者封闭平面交叉口、机动车通道、机动车出入口的,应当征得建设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