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旅游景区建设实施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貌、异石、水域、林木、植被、古建筑的原有形态。施工结束后及时净化场地,清除建筑废物,恢复生态,美化环境,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

地方法规 ·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