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交换与赠与第四十六条已修改赠与房地产,赠与人与受赠人应当订立书面房地产赠与合同。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