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交换与赠与第四十一条已修改房地产交换是指当事人将各自拥有的房地产互相转移给对方的法律行为。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