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第二章 房地产买卖/第三节 房地产预售第三十六条已修改预售款应当由房地产开发商委托金融机构代收。代收预售款的金融机构应当为预售款的监管机构。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