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主席团将议案交由各代表团审议,可以并交有关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作出决定。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议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8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