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滕王阁名胜区保护条例第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旅游事业管理局是滕王阁名胜区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滕王阁管理部门),负责滕王阁名胜区保护工作。市人民政府规划、土地、公用事业、园林、环境保护、水利、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公安、交通、市容卫生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滕王阁名胜区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