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携带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景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