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滕王阁名胜区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根据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滕王阁名胜区保护范围划分为:(一)景区为东至东仿古街(含东大门至滕王阁牌楼的道路),南至南仿古街,西至赣江防洪墙,北至水产码头围墙;(二)控制发展区为景区外,东至榕门路,南至瓷器街,西至赣江防洪墙,北至叠山路;(三)协调区为控制发展区外,东至子固路,南至民德路转沿江路、中山桥至蓑衣峡一线,西至赣江东岸,北至阳明路,以及沿滕王阁主楼东西向中轴线至胜利路26米宽的延伸地带。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