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召开第四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根据需要可以召开全体会议、分组会议或者联组会议。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