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节约用水第二十三条已修改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在上报工程设计任务书和扩初设计时,须附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用水工艺和用水量的审核意见。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