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二章 监察管辖与职责第九条有效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必要时经协商可以临时调动下级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的监察人员,到需要实施集中监察的区域进行监察。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