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六章 城市建筑管理第四十一条已废止城市建筑施工应当合理安排工期,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在城市道路两侧进行建筑施工,应当有遮挡设施。施工单位应当文明施工,不得任意堆放物料,影响交通、市容和环境卫生。建筑竣工的同时,施工场地必须清理完毕。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