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会议的召开第十五条已废止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或者有关报告时,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通知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