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会议的召开第十条已废止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十日前,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将开会日期、地点、建议会议议程等事项,书面通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临时召集的会议临时通知。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