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若干规定第七条已废止接触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范围,由确定密级的单位或者允许接触该秘密事项的单位主管领导人限定。接触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由确定该绝密事项的单位限定。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