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若干规定第十七条已废止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对泄密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