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按照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大力支持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依法开展平时的兵员征集和战时的国防动员工作。认真落实并逐步提高烈、军属、伤残军人的优抚标准。依法保护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支持国防的浓厚氛围。

地方法规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