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条

已废止

本条例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1992年12月19日经河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