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废止

自治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人员时,对满族、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员给予适当照顾。

自治县自治机关在公开选拔、竞争配备领导干部时,可以划出相应的名额和岗位,定向选拔满族、蒙古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

地方法规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