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八条已修改单位存在严重消防违法行为或者多次发生同类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通知有关机构将该单位的违法信息记入信用信息系统。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