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三十一条已修改禁止在河流、湖泊等天然水域放养只宜在完全能够人工控制环境中养殖的品种。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