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未知(-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非法获取和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侵害国家、集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