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八条已修改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必须及时换届。企业主要行政负责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