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十三条已修改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由所在单位行政统一列支,与本单位职工享受同等待遇。依托行政机关的产业工会,其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由所依托的单位行政统一列支。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