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由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结合本省实际,确定每年征集新兵的数量、范围、对象、时间和要求。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