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三章 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第二十二条有效应征公民接受体格检查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补贴,由所在工作单位照发;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基层组织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体格检查工作人员、政治审查工作人员在被抽调参加征兵工作期间,其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负责。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