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有效凡进入本市的少数民族公民,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