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五章 社会保护第四十一条有效解除羁押、服刑期满、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歧视或者阻挠。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