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已修改涉嫌违法的行为人在其涉案的烟草专卖品或其他财物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先行登记保存后,不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调查处理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将先行登记保存的烟草专卖品连同涉案财物予以没收。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25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