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核电厂周围限制区安全保障与环境管理条例第一条已修改为保护大亚湾核电厂(以下简称“核电厂”)周围限制区的环境和公众安全,保障核电厂的安全运行,引导周围限制区经济和社会有序地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