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第十八条已废止自治旗人民政府要建立稳定的民族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和监督机制,保障民族学校教职工工资、学校正常运转经费和建设、维修、改造校舍等所需资金。民族教育经费应当逐年增加,增加幅度应当高于自治旗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国家和自治区、市人民政府下拨的各类民族教育专款,要全额用于民族教育事业,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不得抵顶自治旗财政预算内的民族教育正常经费。地方法规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