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废止

采矿权出租后,由采矿权人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并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年检、变更、注销登记等手续。

租赁关系终止后的20日内,采矿权人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出租手续。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