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满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在城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时,禁止擅自损坏路面。因特殊情况需破路施工的,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完工后及时恢复原状。地方法规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