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九条已废止红十字会的经费来源:(一)红十字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红十字会的动产、不动产收入和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三)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四)人民政府的拨款。人民政府给红十字会拨款的数额,根据其工作需要和财力状况确定,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