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对在新能源开发利用以及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者有重大发明创造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新能源管理机构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