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路条例/第二章 公路规划与建设第十二条有效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