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