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个体经营户和私营企业条例/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六条已废止凡具备生产经营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公民都可以申请在自治县境内从事个体、私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