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自治县的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公务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遵纪守法、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