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依照防洪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