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拥军优属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符合安置条件的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安置退伍军人所在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