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拥军优属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国防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