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章 附则第九十一条已修改本条例规定应当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市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十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二条